股東名稱 | 持股數 | 持股比例 |
---|---|---|
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30,300,000 | 100.00% |
名稱 | 擔任本公司職稱 |
---|---|
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陳秀貞 | 本公司之董事 |
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陳美足 | 本公司之董事長 |
臺灣聯合銀行 | 合庫商銀為該公司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東 |
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合庫商銀為該公司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東 |
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黃源浩 | 本公司之董事 |
衛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合庫創投為該公司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東 |
泓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合庫創投為該公司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東 |
亞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合庫創投為該公司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東 |
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朱挺豪 | 本公司之董事兼總經理 |
淨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合庫創投為該公司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東 |
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持有本公司股份 100%之股東及本公司董事長陳美足擔任該公司之董事及總經理 |
合庫金國際租賃有限公司 | 合庫資產管理公司為該公司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東 |
翰美林企業有限公司 | 本公司總經理配偶擔任該公司之負責人 |
合作金庫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合庫金控同時為該公司綜合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東 |
合作金庫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合作金庫證券公司為該公司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東 |
合作金庫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合庫金控同時為該公司綜合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東 |
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長擔任該公司之監察人 |
合作金庫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合庫金控同時為該公司綜合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東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長擔任該公司之監察人 |
GeNopsys Technologies,Inc. | 合庫創投為該公司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東 |
國票金融控股(股)公司 | 本公司監察人蔡佳平擔任該公司之董事 |
財團法人台灣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會 | 本公司董事長擔任該基金會之董事 |
臺灣金融聯合都市更新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合庫金控及其子公司為該公司綜合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東及本公司監察人蔡佳平擔任該公司之董事 |
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蔡佳平 | 本公司之監察人 |
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王敏節 | 本公司之董事 |
APACECORE PTE. LTD. | 合庫創投為該公司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東 |
集誠資本台灣股份有限公司 | 合庫創投為該公司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東 |
龍佃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合庫創投為該公司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東 |
富榮開發建設責任有限公司 | 合庫創投為該公司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東 |
豪逸達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 合庫創投為該公司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東 |
合作金庫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合庫金控同時為該公司綜合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東及本公司董事陳秀貞擔任該公司之董事 |
合作金庫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合庫金控同時為該公司綜合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東 |
合眾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 合庫商銀為該公司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東 |
社團法人台灣企業重建協會 | 本公司監察人蔡佳平擔任該協會之理事 |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合庫金控同時為該公司綜合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東及本公司董事長陳美足擔任該公司之董事及高級顧問 |
附註: | |
---|---|
註1: |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
註2: |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
註3: |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
註4: |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
註5: |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
註6: |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
註7: |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